流程如下:
(1)单位或者职工一方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报工伤,提交申报材料;
(2)由该行政部门审查材料,决定是否受理;
(3)如果受理的,再及时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;
(4)最后将决定书送达给职工一方和其所在的单位,并给社保经办机构一份;
(5)如果不予受理,书面告知申请人或者申请单位。
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:
(一)工伤认定申请表;
(二)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(包括事实劳动关系)的证明材料;
(三)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(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)。
相关规定,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认定为工伤:
(二)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,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;
(三)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;
(四)患职业病的;
(五)因工外出期间,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;
(六)在上下班途中,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、客运轮渡、火车事故伤害的;